工作方案

时间:2024-08-16 10:33:46
关于工作方案范文汇编6篇

关于工作方案范文汇编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作方案 篇1

根据《绍兴市爱卫办关于印发绍兴市20xx年爱国卫生工作总结和绍兴市20xx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绍市爱卫办〔20xx〕5号)要求,今年我区灭蚊、灭蝇工作将接受绍兴市爱卫会的复查验收。为确保“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验工作有序开展,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为宗旨,围绕复查达标工作目标,通过广泛发动、全民动员、认真组织、科学指导、标本兼治,使城区的蚊蝇密度始终控制在国家允许标准之内,确保“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工作顺利达标。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府办分管主任和区卫生局、百官街道、曹娥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下设四个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复查达标的宣传、指导、督查、保障等具体工作事宜。各重点部门和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其他部门单位确定专职人员负责灭蚊、灭蝇工作。各社区、行政村等单位也要建立由3——5人组成的灭蚊、灭蝇专业队伍,负责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灭蚊、灭蝇工作的摸底调查、药物统计、登记造册、检查考核等工作,确保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继续推行除“四害”市场化消杀模式,城区除“四害”消杀实行市场化招标,对城区范围内的公共区域外环境、“五小行业”、沿街店铺、重点工地及重点单位开展消杀服务,区爱卫办采取不定期抽查、集中督查等措施,了解灭蚊、灭蝇效果,提高消杀服务质量。

三、区域范围与重点场所

1.区域范围:城区东至区计生指导站,南至城南中学(南复线),西至春晖立交桥(329国道),北至三环线,总面积约16平方公里。在此范围内的所有单位、社区、行政村、个体工商户以及公园、河道、下水道、垃圾站(箱、房)等环境,均属灭蚊、灭蝇实施对象。城区规划扩大部分为灭蚊、灭蝇防护区。

2.重点场所:灭蚊重点场所是指积(存)水处、下水道、建筑工地、废品存放处等需要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的特殊场所。灭蝇重点场所为城区宾馆、酒家、饭店等饮食行业和食品、粮食、酿造、水产、肉食加工、农贸区场、个体工商户等服务行业及垃圾箱(房)、垃圾中转站、厕所、下水道、园林绿化带、河道等。

四、实施标准

通过全方位、大面积的多次灭杀,要求大幅度降低城区蚊、蝇分布密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一)灭蚊具体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二)灭蝇具体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五、工作任务与职责

(一)主要任务

1.集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彻底消除蚊、蝇孳生地,保持城区卫生清洁度。

2.规范生活垃圾袋装化及收集、运行环节。

3.食品生产经营行业、个体饮食摊点、单位食堂等特殊行业,设置完善的防蝇设备,落实灭蝇措施。

4.以化学喷杀为主,同时采用拍、粘、诱等物理方法,在全社会全面开展蚊蝇消杀工作。

(二)职责分工

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

1.区爱卫办:统筹协调,统一安排,具体负责制定计划、牵头协调、督促检查、资料汇总、迎检考核。

2.区委宣传部:组织各新闻单位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动员全社会人人动手、消灭蚊蝇。

3.区财政局:负责灭蚊、灭蝇经费的保障落实。

4.区经信局:负责城区各中小企业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食堂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5.区教体局:负责城区学校、幼儿园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食堂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6.区建设局:负责抓好公共卫生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环境的整治和保洁,落实垃圾袋装化管理工作,定期清洗垃圾桶、垃圾房。在做好日常消杀工作的基础上,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城区垃圾处理厂、垃圾中转站、下水道、公厕、公园及公共绿地等的灭蚊、灭蝇工作(经济开发区下水道、公园、公共绿地等灭蚊、灭蝇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做好)。

7.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各汽车站、客运车辆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8.区水利局:负责城区河道及两岸的环境整治及灭蚊、灭蝇工作。

9.区文广局:负责文化市场、娱乐行业和各影剧院的灭蚊、灭蝇、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工作;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小网吧、小歌舞娱乐场所的灭蚊、灭蝇工作。

10.区卫生局:负责灭蚊、灭蝇技术方案的制定和技术指导,蚊蝇密度监测、评价、抗药性试验等;负责医疗卫生单位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11.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及粮食加工场所、大中型餐饮单位、医药商店、农贸市场、商店、超市及其他监管对象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小餐饮店等“五小行业”及沿街店铺的灭蚊、灭蝇工作。

12.区城管执法局: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乱搭乱建地段及公共环境地段的灭蚊、灭蝇、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工作。

13.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行政中心、市民中心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食堂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14.区服务业发展局:负责大中型商场、美容美发店、旅馆招待所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15.区建管局:负责城区范围内建筑工地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食堂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16.区粮食局:负责粮库、粮油店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工作。

17.区旅游局:负责星级酒店的灭蚊、灭蝇工作。

18.区供销总社:负责所属农 ……此处隐藏11965个字……5)街道辖区内古树和名树的保护率:街道辖区范围内100年以上的古树以及国家珍稀濒危树种的保护状况,达到100%。由农林水办负责。

(6)生态恢复率:指已废弃或停止开采的石场、取土场、裸露土地等复绿面积占废弃地总面积的百分率,要求不低于90%。此项工作由农林水服务中心负责。

3、污染控制指标方面

(1)生活污水收集率:生活污水能够通过收集后最终汇入市政水管网的水量,占生活污水总量的比例,要求不低于90%。此项工作由农林水服务中心负责。

(2)污染源排放达标率: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要求100%达标。非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率不得低于80%。此项工作由环保所负责,各相关企业配合。

(3)生活垃圾清运率:指能收集、清运的垃圾占全部生活垃圾的百分比。要求达到100%。此项工作由城建办负责。

(4)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指街道产生的经无害化处理的医疗废物总量占医疗废物产生总量的比例。处理方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达到100%。此项工作由卫监所负责,环保所配合。

(5)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率:指对辖区内环境污染的群众信访投诉案件能100%的得到受理,群众对信访投诉案件处理的满意程度超过90%以上。此项工作由环保所负责,执法队、工商所配合。

三、保证措施

(一)思想重视

相关职能部门、各社区、各重点企业要认识到创建“XX市环境优美街道”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负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本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宣传保证

宣传部和各社区要加大对创建“XX市环境优美街道”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市民对创建工作的认识,全社会参与,真抓实干,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资金保证

为保障创建“XX市环境优美街道”活动的顺利开展,街道财政及相关单位要研究落实有关经费,确保资金到位,专款专用。属于企业环境整改费用由各企业自行解决。

(四)监督检查

街道创建“XX市环境优美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负责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掌握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时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四、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xx年5月15日至7月15日,组织落实本工作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20xx年7月16日至8月15日,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自评,对达不到考核验收要求的进行整改。

第三阶段:20xx年8月16日至9月15日,编写创建“XX市环境优美街道”的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并进行申报。

第四阶段:迎接上级环保部门的考核验收。

附件:

1、坂田街道创建“XX市环境优美街道”工作任务分解表(基本条件)

2、坂田街道创建“XX市环境优美街道”工作任务分解表(考核指标)

工作方案 篇6

一、充分认识加强食盐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食盐是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食盐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非法经营食盐案件,使用不合格食盐、工业盐加工食品案件时有发生,全市食盐安全形势更加严峻复杂。各乡镇和市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食盐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保障食盐安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保障民生和落实盐业体制改革任务的重要内容。要按照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的要求,全面加强食盐流通、使用全过程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食盐以及在食盐中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障食盐安全。

二、健全完善食盐安全管理体系

市政府成立“全市食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盐务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卫计委、盐务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盐务局,盐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牵头组织实施食盐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乡镇食盐安全负总责,要认真履行食盐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制,加强对食盐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制定具体措施,细化任务分工,坚持把推进盐业体制改革与提升安全监管能力结合起来,在力量配备、资源配置、投入保障等方面予以倾斜,确保满足食盐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三、着力提升食盐安全保障工作水平

1.强化我市食盐市场监管。要围绕保障全市合格碘盐供应和全市人民群众食盐安全,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日常市场巡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盐业市场整治行动。各相关执法部门在开展食品安全的市场检查和阶段性市场整治过程中,要将食盐市场情况一并列入检查重点,加大对食品流通、生产、餐饮等环节食盐抽检力度。要强化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用盐情况的监管,督促使用合格碘盐原料。要对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标识不清的食盐原料或工业盐(工业废渣盐)的行为进行查处。积极配合盐务部门开展盐业市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食盐安全。

2.加强对工业盐经营环节的整治。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工业盐零售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配合盐务部门建立登记备案管理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对将工业盐直接或间接销售到食盐市场的,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依法从重、从严打击。对查实使用假冒伪劣食盐用于餐饮、食品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将其列入黑名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保我市盐业市场的长期稳定。

3.健全盐业市场长效监管机制。领导小组要适时召开盐业市场管理专题会议,及时了解研究盐业市场状况,协调各相关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正常的市场监管协作机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盐业市场监管。盐务部门要加强农村食盐安全访万家活动和食盐安全放心店建设,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协管员、信息员作用,将管理触角延伸到农村。

4.加强食盐安全管理的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普及食盐安全知识,广泛宣传涉及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维权意识和科学补碘意识,提升全社会的食盐安全意识,引导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食盐。要及时反映专项整治成果,披露典型案例,公布制贩假盐企业“黑名单”,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形成对制贩假盐等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

四、开展食盐安全联合专项整治

近年来,随着工业盐市场的放开,我市涉盐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近两年移送案件明显增多。公安部挂牌督办、泰州公安、盐务联合侦查的“11.13”特大制售有毒有害食盐案件中,我市多名涉案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省政府将于近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制贩假盐专项治理行动,我市各相关执法部门要积极参与,认真落实,重点对食盐流通领域、食品副食品加工企业、工业盐销售环节进行排查,切实消除影响食盐安全的风险和隐患。依法依规查处制贩假盐违法犯罪案件,整顿规范我市盐业市场秩序,确保全市合格碘盐覆盖率90%以上,让全市老百姓吃上“放心盐”。

《关于工作方案范文汇编6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