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改名申请书汇总六篇
在人们物质精神需求不断增长的今天,用到申请书的地方很多,申请书是我们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那么写申请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改名申请书6篇,欢迎大家分享。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本人现用名高红颖,女,满族,19XX年XX月0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我清楚地知道,这申请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对此我表示歉意。改名陈述理由如下:因本人父母(父亲:高瑞民,母亲:白俊平)离婚,本人要求本人姓氏随母姓,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高红颖更改为白雪,现二代身份证已经丢失,特借此补办身份证的机会改名,申请改名为白雪,望重新开始新的人生。本人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但愿贵所应该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改名意愿!谨请领导批准为盼,本人深表感谢!
申请人:xxx
x年x月x日
谯城区公安局薛阁派出所:
本人女儿居民户口簿上的名字是张末,女,汉族,20xx年1月19日生,身份证号341602201101190620。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姓名为张皖琪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女儿提出书面申请。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没有考虑到重名现象。
办理户口登记时用的是张末,到现在一直没有在任何场合使用过,现在上幼儿园了,考虑到将来要上小学办学籍,如果还使用张末这个名字会出现重名现象,现特向贵所提出书面改名申请。
请贵所给予办理,在此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时间:
尊敬的宣风派出所所长:
我儿易骞,出生于20xx年10月13日下午,现已五岁多了,系学龄前儿童.家住宣风镇红桥村74号,本人在宣风镇中学工作,妻子务工务农,.儿子出生时本人给他取名易骞,但在出生后至今的五年多时间里,使用” 易骞”一名,带来了诸多不便,因为骞字是不太常用字,也很少在日常交际和书面语中出现,为人们所不熟悉之生僻字,笔划笔形多,书写也不方便,屡次在就医入托签名银行记帐等等情况下使用” 易骞一名”时,为人们所误读误写,不熟悉该字的人见到这个生僻难写字时,总要打听”骞”读什么音.是什么意思.这些情形都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引来诸多的烦恼.正因为”易骞”一名难认难写易误读,现决定将”易骞”更名为”易坚”,通俗易写,一目了然,响亮动听,涵意深刻,我和我的`家人寄希望于儿子在健康成长的氛围中,能有坚强的意志,坚定的信念入学即始就能一步一步打下坚实基础,成长为响当当的新一代坚强坚定型男子汉.
以上所诉,本人申请将”易骞”更名为”易坚”,以方便进入小学就读后,为易坚的入学第一步开个好头.谢谢合作.
此致
阳市南城派出所:
我儿子现用名xx,男,汉族,XX年3月4日出生。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儿子姓名为xxx的申请(附上户口本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儿子提出书面申请。改名理由:张盼这个名子是小时候给孩子起的乳名(土话叫小名)由于当时办理户口的时候我和爱人都在外面打工,家人不知道我们给孩子起的学名叫张益达!就把名子报了上去!回家后才知道,我们想到改名字麻烦,所以就没提起改名的事.只到今年因名子孩子们争嘴差点打架,才想把名子改过来!今特此提出书面申请。我清楚地知道,这一个人行为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但望贵所应该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意愿为感!特此申请!
申请人:
父亲:xxx
母亲:xxx
XXXX年XX月XX日
XXX派出所:本人女儿现用名梅春玲,女,汉族,20xx年5月6日出生于XX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附《出生证》XX妇幼产2892号影印件)。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姓名为梅芷洋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所以我现为女儿提出书面申请。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用字简单,没有注意到与姑母的名字梅纯婷读音接近(“纯”与“春”相同、“玲”与“婷”音接近),以至于在后来的生活中带来了不便,特别是在亲戚聚会时,大家纷纷指责我对长辈不尊敬,所以为了避免乱辈份而产生的误解,今特此提出书面申请。我清楚地知道,这一个人行为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但望贵所应该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意愿为感!此申请。
申请人:
父亲:梅大宝母亲:艾小芳
xx年八月廿五 申请书
xx派出所:
本人现用名钱红桃,女,汉族,19XX年02月05日出生,出生于湖北省恩施市屯堡乡新街村三龙溪组4号身份证号:XXXXXX。钱红桃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什么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什么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在认真学习和研究了姓名权的有关法律规定后,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现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钱红桃更改为:钱思雅,请予以更改望同意为!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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