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防溺水的责任书(精选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责任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责任书有助于明确每个人的目标和责任范围。到底应如何拟定责任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防溺水的责任书(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历年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以班为单位与各位学生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学校和家长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
一、共同教育学生: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2、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周末、假期休息时段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4、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它有关规定认可: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它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
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孩子健康成长。
四、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本责任书有效。
责任人:
日期:
随着夏季的来临,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了高发期,为了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增强防溺水意识,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县政府学安办[20XX]2号文件要求,特签订此《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书》。
1、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其他行政负责人及各班主任为成员的防溺水工作领导组。要把学生防溺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总负责,所有行政负责人、班主任分工包班。学校与班主任、班级与学生及家长层层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明确防溺水工作的各自责任,确保学校预防溺水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各校要进一步依法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坚决预防事故的发生。各学校要利用板报、广播、主题班队会、电教设施等多种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并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常规化、经常化,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切实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率。
3、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强化学校的安全工作。要求学生做到: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玩耍、到水边嬉水;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4、健全学校预防学生溺水安全预警机制,严防实行安全管理值日和报告制度。各校要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制定具体措施,做好工作安排;要建立、完善《突发学生溺水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事故发生后即启动应急预案,对溺水师生实施救治,并根据《学校安全管理值日和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不瞒报、迟报。
5、加强与社会联系,发挥社区、家长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家长、社区(村)的联系,共同做好中小学生校外游泳安全工作。要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访、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使家长在学生上学放学路上、节假日期间等脱离学校和老师监管的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对孩子进行教育与监管。学校要与社区(村)加强联系,建议并督促社区(村)在江(河)边、湖边、塘边等设立安全警示牌,悬挂安全警示标语,在事故多发地设立义务监督管理员,及时消除学生下水游泳、嬉水、玩耍的念头,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责任人:
日期: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各班级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多方面加强学生不良行为的监管和教育,严防事故的发生。为落实责任,特签订各教师管理防溺水工作责任书。
1、落实竹教安【20xx】15号《大竹县教育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预防溺水事故教育宣传活动和开展“四不一会”教育。(不在无监护人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或陌生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河或沟塘戏水玩耍,学会基本的自救、自护方法。)
2、各学科教师要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将防溺水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要求有教育计划,有教育记录。
3、落实课前、课后提醒制度。每天上、下午第一节和最后一节有课的教师,在上课前或放学前用2——3分钟时间进行安全教育警示,提醒学生不私自下河。
3、每节课前、午睡时,清点学生数,把缺勤学生名单立即反馈给班主任,有学生请假,上课教师必须看到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无假条上报给班主任,做到掌握每一位不在教室学生的去向。
4、配合班主任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教育家访工作。有家访宣传、联系记录、家长反馈承诺等。
5、做好联系宿舍内寄宿学生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深入每位寄宿生,及时了解寄宿学生的思想状况。
6、教育学生遇到溺水现象,要理智,完全保障情况下不擅自施救,应大声吆喝请成年人施救。
7、遵守学校的考核制度,在指定时间内把防溺水考核资料送到指定地点,对考核积分落后,资料作假或玩忽职守者,视情节予以责任追究。
责任人:
日期:
贵家长同志:
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与学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也是学校和家长共同的愿望。
安全重于泰山,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安全教育录像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进行安全演练,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做好与学校的联系和沟通,请将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的告诉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时取得联系,以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教育网络。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4、对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家长更应妥善安排,委托监护人做好学生的安全、学习、生活等工作。
5、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学生骑车上学,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6、夏天将至,教育学生不到陆浑渠、池塘等有危险的地方玩耍,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放学、上学途中不绕道,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到网吧上网(双休日家长更应注意)、不到建筑工地或渠边玩,不单独外出远行。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不许学生带管制刀具上学,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其监护人负责。
8、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购物,校外就餐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9、放学和上学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学生请假家长需亲自到校请假,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建议家长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谢谢合作!
责任人:
日期:
尊敬的家长:
暑期已经来临,为帮助孩子“安全、愉快”地度过长达两个月的暑期,刘缺屯学校特印发《暑期防溺水等安全责任书》,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共同帮助孩子们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生活。家长同志,孩子是您的一切,关注孩子的安全,是我们共同的情感。为了切实维护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接上级文件精神,特对孩子在假期里的安全问题提出以下要求:
1.严禁到天然河流、湖泊、池塘或缺乏救护人员和无安全设施的游泳场馆游泳;
2.严禁未经家长同意擅自外出游泳;严禁到深水区域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家长陪同学生去游泳,请要求学生下水前做好准备活动、了解场馆深、浅水区域、掌握游泳情况。
随责任书附防溺水告家长通知书一份。
责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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